公司设立登记
广陵区

0

到现场次数 

6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公司设立登记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100201441073X3400013100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201441073X3400013100300001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股份有限公司无登记权限,请到市级机关登记。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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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署)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原件,股东签署(个人签名,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示例范本仅供参考,根据申请人可能的选择,公司章程至少有一百二十八种以上,材料样本只列取了最常见的几种,建议使用本页面右侧在线办理进入网上登记系统辅助生成公司章程。 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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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复印件。股东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所有复印件均需单位股东盖章或个人股东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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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文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原件。材料填写样本仅供申请人对材料有一个直观的感受,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至少有六十四种组合,材料样本只列取了一种,建议使用本页面右侧在线办理进入网上登记系统辅助生成任职文件。 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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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住所使用相关文件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住所使用证明包括租房合同(以股东名义签订,合同中约定供股东设立一家名为什么的公司或者由新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以筹建中的公司名义签订)或者无偿使用证明,同时应提供全体股东签署的住所承诺书。 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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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股份有限公司无登记权限,请到市级机关登记。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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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股份有限公司无登记权限,请到市级机关登记。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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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空白表格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复印件 。选择电子签名的申请者提交电子材料,其余的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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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登记 0.5工作日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不能当场登记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情形复杂的,经登记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工作日。
2 送达 0.5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行政审批局企业开办综合窗口(B7-B10)
咨询方式
  • 0514-8702266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022622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022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