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缺型高技能人才补贴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01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201441118534322014018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淮海路165号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受理条件:
符合《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办理 | 1.0工作日 | 1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 |
办理结果样本 | 江苏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表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
- 增补依据
-
第一条 为落实好各项就业政策,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7347595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73463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