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保险注销
广陵区

1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企业社会保险注销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23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201441118534322014323001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特别程序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淮海路165号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注销信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同步办理注销登记。 ②其他依法终止的参保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受理机构审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办理注销登记。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单位印章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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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法院裁定企业破产法律文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规程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63号),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登记机关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无欠缴社会保险费且无参保人员、待遇领取人员的参保单位,完成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未完成注销登记的,从次月起停止生成应征数据,通知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停保、调转并结清欠费。 登记机关未共享注销信息的,参保单位自依法终止的30日内持相关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单位印章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生成《参保单位注销登记表》。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358880
监督投诉方式 0514-87938390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淮海路165号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358880
监督投诉
  • 0514-87938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