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信息发布
广陵区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电力信息发布
基本信息 即办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04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201441122294322004001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广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政务服务大厅D4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行政机关主动做出,无须申请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办结 1.0工作日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领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领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法定办结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其他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 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领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领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364472
监督投诉方式 0514-87312558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政务服务大厅D4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364472
监督投诉
  • 0514-8731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