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文献借阅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203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2014411492U4322022030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扬州市广陵区文化和旅游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政务服务大厅D11文旅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无受理条件。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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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事项为主动公共服务,不需要提供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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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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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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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 第三十三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 (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 【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5号) 64.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社区阅读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文件】《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5〕49号) 附件:江苏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2015-2020年) 11.公共图书馆(室)、文化馆(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和上网服务。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7022633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7341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