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2361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2014411679T4322023616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实施主体 |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1030号广陵区政务服务大厅C8-C9卫健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一、在江苏省内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 三、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拟回江苏省落户的新生儿。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若是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还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2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4 |
证件办理需要的其他材料(若补发或换发,还需补发遗失申明、亲子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5 |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6 |
证件办理需要的其他材料(若补发或换发,还需补发遗失申明、亲子鉴定证明等相关材料)。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1.0工作日 | 符合条件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不收费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出生医学证明 |
- 设定依据
-
【省级地方性法规】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2015)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0号)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依法为新生儿签发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户籍登记机关在办理公民出生户口登记时,应当核查申办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
- 增补依据
咨询方式 | 0514-80826195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0826172 |